國家《建筑用砂》、《建筑用卵石、碎石》新標準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批準,于2002年2月1日正式實施。我國建筑用砂新國標的實施對保證在“十五”期間滿足建設所需的混凝土骨料質量,以及規范建筑砂石市場起到積極作用。
改革開放以來,伴隨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,建筑用砂石的需求增速加快,也對砂石的品種與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另一個值得重視的現狀是天然砂石資源在部分地區已經出現短缺,過量采集對環境造成危害。為適應和改變這種狀況,去年中國砂石設備組織有關專家、學者結合我國砂石業實際,參照國外同行相關標準,對原有的建筑砂石標準進行修訂,以規范日益擴大的砂石市場。
這次出臺的建筑用砂新國標的特點之一是列入了人工砂品種,在分類與規格中明確了砂按產源分為天然砂和人工砂兩類,天然砂包括河砂、湖砂、山砂及淡化海砂;人工砂包括機制砂、混合砂。砂按細度模數分為粗、中、細3種規格,并按技術要求分為Ⅲ個類別,用于小于C30級大于C60級的各種混凝土及建筑砂漿。建筑用卵石、碎石新國際明確了分類、規格、類別及用途,建筑用卵石、碎石同樣有Ⅲ個類別,用于<C30~>C60各等級混凝土。對于砂、石的堿集料問題,新標準都作出了規定。
我國實施的《建筑用砂》國家標準使得建筑用砂得到了更加高效的應用,用戶如還有其他不解的問題,可隨時致電,我們將為用戶做更加耐心、詳細的講解。